近日,財政部、農業農村部、國家鄉村振興局、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府采購脫貧地區農副產品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作為《關于深入開展政府采購脫貧地區農副產品工作推進鄉村產業振興的實施意見》貫徹落實的細化舉措,《通知》提出依托脫貧地區農副產品網絡銷售平臺(以下簡稱“832平臺”)深入推進政府采購脫貧地區農副產品工作,并從供應商申請條件、供應商審核推薦流程、供應商管理與服務、加強組織實施等四方面作出具體要求。
“鄉村振興,關鍵是產業要振興。”政府采購脫貧地區農副產品工作是支持鄉村產業振興的一個重要抓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意見》指出,“對支持脫貧地區產業發展效果明顯的貸款貼息、政府采購等政策,在調整優化基礎上繼續實施”。《關于深入開展政府采購脫貧地區農副產品工作推進鄉村產業振興的實施意見》明確了繼續實施政府采購脫貧地區農副產品工作,并提出力爭用3到5年時間,依托“832平臺”,實現預算單位食堂食材采購與脫貧地區農副產品供給有效對接,培育壯大鄉村特色產業,推動脫貧地區農副產品進一步融入全國大市場等任務目標。
實施政府采購,對生產行為和市場運行能起到需求牽引作用。我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規定,政府采購應當有助于實現國家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目標,其中包括“扶持不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防止返貧,確保鄉親們持續增收致富,“扶上馬送一程”非常必要。有關數據顯示,自2020年1月1日“832平臺”上線以來,累計銷售額突破300億元,助推832個脫貧縣的近300萬農戶鞏固了脫貧成果。
確保政府采購這一政策落實好,甚至超出預期成效,必須精準施策。《通知》明確要求,申請入駐“832平臺”的供應商應當是注冊在832個脫貧縣域內生產農副產品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市場主體,有較強的產業帶動能力和明確的聯農帶農機制;所售農副產品應出產自脫貧縣,符合農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對本地區脫貧群眾增收帶動作用明顯;平臺對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地理標志農產品、脫貧縣特色產業規劃確定的主導產業相關產品優先展示等。從供應商入駐條件,到產品優先推薦規則;從供應商審核推薦流程、機制,到供應商動態管理、產品價格質量監測的職責分工;從平臺運營數據的定期反饋,到強化宣傳引導進一步激發全社會參與積極性……施策精準,部署精細體現于細微末節。
政府采購作牽引,助力打通脫貧地區農副產品生產流通中各難點、堵點,最終將服務于培育脫貧地區發展生產的內生動力。這既離不開機制創新,也力求突出產業提升。《關于深入開展政府采購脫貧地區農副產品工作推進鄉村產業振興的實施意見》提出“將政府采購工作與打造農業特色品牌、提升產品品質相結合”“根據預算單位采購需求優化創新脫貧地區農副產品產銷模式”等要求。進一步細化并落地,《通知》此次提出比如“‘832平臺’制定完善交易規則,編制用戶操作手冊,免費提供方便快捷的在線展示、網上交易、物流跟蹤等服務”“圍繞供應商需求,拓展運營培訓、包裝設計、倉儲物流、品牌推廣等市場化增值服務,推動脫貧地區產業升級發展”“‘832平臺’定期向省級以上財政、農業農村、鄉村振興和供銷合作社等部門報告供應商入駐、產品銷售、平臺運營情況,為相關部門統籌推進鄉村產業振興提供工作支撐”等細化舉措,每一項都圍繞、服務于持續激發脫貧地區發展生產的內生動力,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核心目標。
“脫貧摘帽不是終點,而是新生活、新奮斗的起點。”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繼續實施政府采購脫貧地區農副產品工作,以此為抓手著力打通脫貧地區農副產品在信息流、物流、資金流等環節的堵點、難點,以有效需求激活鄉村產業發展的內生動力,“讓農業成為有奔頭的產業,讓農民成為有吸引力的職業”正在加快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