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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把“算法”變成技術“口袋罪”

2024-05-21 16:08
來源:新京報

需要警惕“算法”被污名化,也莫讓“信息繭房”制造現實焦慮。

“刷刷短視頻、看看網文,一天很快就過去了。”

據《人民日報海外版》近日報道,一位自稱“老網蟲”的退休老人,向記者展示自己的手機界面,其安裝的上百個應用里,大多是社交、電商和視頻類軟件。老人直言,孩子上班沒時間陪自己,“如果不讓我玩手機,還真不知道這一天怎么打發過去”。

事實上,隨著我國移動互聯網普及,老年網民的規模也日益龐大,不少老年人已經“機不離手”,網絡成為了他們的主要消遣方式,甚至是精神寄托。就在今年,工業和信息化部還開展了數字技術適老化2.0升級行動,目標就是為老年人上網安全保駕護航。

但報道中,也有專家關注到“網癮老年”現象,甚至將其歸咎于“App平臺利用大數據算法等技術,經常向老年人推送感興趣的內容,并給予時長激勵和一定獎勵。久而久之,老年人會沉迷在‘信息繭房’中”。

隨著互聯網技術對人類生活的影響越來越大,其所引發的多重效應逐漸顯現。但相應的,“算法”也有了逐漸變成技術“口袋罪”的趨勢。

除了此次報道的“網癮老年”被歸咎于“算法”,此前也有“算法正如何一步步毀掉年輕人的世界”“被困在算法里的,不止外賣騎手,還有社交網絡中的孩子”等說法,不一而足。

毫無疑問,合理討論以及監管包括“算法”在內的各種新技術對人以及社會的影響,沒有任何問題,有關部門甚至專門出臺了《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但動輒就歸咎于“算法”,將其當成“口袋罪”,則是一種懶惰和偏見。

這種有意無意下對“算法”的污名化很值得警惕。因為,這種污名化行為一旦使公眾對“算法”形成普遍的貶義看法,受影響的將是整個互聯網產業。

“信息繭房”是不是“算法”的原罪?

實際上,早在2021年,我國的相關學術界就已經關注到“算法”被污名化這一問題。

當時,在一場名為“人工智能倫理與治理”的研討會上,清華大學國家治理研究院副院長張小勁就指出,時下對“算法”的一般理解都帶有了貶義色彩,“算法”治理應致力于促發展、防濫用并消除污名化現象。

暨南大學新聞傳播學院副院長、教授湯景泰也曾表示,當今社會對“算法”有非常明顯的污名化的傾向,應該聚焦如何去優化“算法”的問題,而不是把它作為一個輿論攻擊的主要對象,這樣就會偏離我們所應該聚焦的真正的社會問題,陷入失焦的窘境。

當然,學者的看法也是一家之言,但現實生活中,對公眾而言,“算法”正承擔越來越多的“原罪”也是事實。

比如,“網癮老年”群體的日益壯大,跟“算法”到底有幾分關系?遙想當年“網癮少年”群體出現的時候,“算法”還沒有成為網紅詞匯,也就沒有背上這個鍋。

如今的“網癮老年”,歸根結底還是因為手機和移動互聯網的普及,加之互聯網內容生態的大發展,而老年人退休后空閑時間又多,自然而然就對網絡產生了一定程度的依賴性。

至于把App“向老年人推送感興趣的內容”當成一種惡行的說法,則跡近可笑。在任何時代,傳播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內容都不是罪過。

一些內容運營商可能會為了流量而利用“算法”技術傳播低俗甚至違法的內容,也可能會在收費上玩些貓兒膩。但在這里,需要規范與治理的是內容質量和收費規則等問題,而非“算法”。

實際上,“算法”和手機、互聯網、App一樣,都是技術工具,真正有問題的終歸是人。

很明顯,只要合法,向受眾傳播其感興趣的內容并沒有錯。圍繞“算法”的爭議核心,實際是因為其涉嫌只向受眾傳播其感興趣的內容,以至于對受眾形成了“信息繭房”。

這也是迄今對“算法”最硬核的一個質疑。但問題在于,“信息繭房”的出現到底與“算法”應用有多大的因果關系?

所謂“信息繭房”,是指人們傾向于只關注與自己興趣相符的信息,久而久之,會限制自己的視野和認知范圍。

“信息繭房”被認為會導致個人的認知和價值觀固化,失去批判性思維和多元化思考的能力,還會加劇社會分化和對立,容易引發群體極化和沖突。這一概念,最早則出現在哈佛大學教授凱斯·桑斯坦的《信息烏托邦》一書中。

從定義上看,興趣愛好是“信息繭房”形成的重要元素,而這同時又是“算法”的重要數據內容,“算法”技術因此被認為加劇了“信息繭房”的形成。

但《信息烏托邦》一書出版于2006年,“信息繭房”這一概念提出也不過十數年,至今在科學上還沒有有力研究對其相關理論進行證實。

至于“信息繭房”與“算法”關系,就像喻國明教授所說,“信息繭房”是個體、社會、場景與技術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算法”既不是“信息繭房”形成前的必要條件,也不在“繭房”生成后起到增效。

應研究如何優化“算法”來“破繭”

需要指出的是,作為一種現象,“信息繭房”在我們周圍的互聯網環境中很可能是客觀存在的,但其存在的原因又必然是多方面的。如果將“信息繭房”列入治理對象,同時又將“算法”視為罪魁禍首,治理結果很可能會南轅北轍。

畢竟,在“算法”沒有被廣泛應用的微博時代,網上對“信息繭房”擔憂的聲音,就已經大量涌現。與其簡單將“信息繭房”歸罪于“算法”,不如認真研究如何優化“算法”,通過可信任的“算法”來進行“破繭”。

值得尋味的是,盡管AI和“算法”在西方互聯網中的應用并不比中文互聯網少,但中外對“信息繭房”的關注度卻大有不同。

據統計,截至2020年2月6日,我國學者已在CNKI文獻庫中發表584篇以“信息繭房”為主題的文章。而在同時段內,Web of Science數據庫中發表的以“information cocoons”為主題的文獻只有1篇。

可以說,中外對“信息繭房”的不同熱衷程度,跟國內各種營銷號炒作、濫用概念,制造超出實際的焦慮脫不開干系。

回顧互聯網發展史,就會發現“算法”并不是憑空冒出來的,這一概念的出現也是其來有據。

首先,“算法”本質上是“以數學方式或者計算機代碼表達的意見”,其在現實生活中也無處不在。如用數學公式解決“雞兔同籠”問題,就體現了“算法”思維;數字化時代,“算法”更是隱藏于人們各種生活應用中的數字技術手段。

其次,“算法”被應用于內容推薦,其實也是為了解決信息過載的焦慮——“算法”可以通過信息找人來減少用戶因瀏覽大量無效數據而造成的時間、精力浪費。

在人類的歷史上,這種因解決焦慮而產生了新的焦慮的現象,實在是再常見不過了。但就像信息過載總好過于信息匱乏,“算法”推薦也必然好過于信息過載。

總體而言,技術進步所帶來的社會進步和福利增益是主流,所引發的焦慮則屬于次要矛盾。對于“算法”,也最好能以平常心視之,動輒“原罪”和“信息繭房”不但會誤導民意,更會壓制相關領域的技術進步。

要知道,“算法”推薦的高效和精準性,雖然在宏觀上是服務于大眾,但在微觀上卻直接觸達小眾、觸達長尾人群。

事實上,如果沒有“算法”推薦,像淄博、天水這些從傳統眼光來看缺乏資源和特色的地方就很難被更多人看見,一些小眾的戲曲、愛好也可能就從此消失在歷史長河中,而有了“算法推薦”這個放大鏡,卻使更多的人間美好被更多的人們看到。

“算法”是數字社會、數字經濟的重要基礎,不僅涉及市場治理,還涉及社會治理。就像技術一樣,“算法”本無善惡,人們可以使技術向善,也可以使“算法”向善。

也因此,對于“算法”,公共輿論應該向社會公眾傳播一個更理性、客觀的整體認知,而不是輕率地進行臉譜化甚至污名化。如果因為一些爭議現象而排斥“算法”應用,更無異于“因噎廢食”。

撰稿 / 信海光(專欄作家)

責任編輯:孔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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