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談記者 孫文豪
每逢暑期,不同性質的體育設施總是呈現兩種光景:正規的商業體育場館收費不低卻人滿為患,而校園里一應俱全的體育設施處于“放假”狀態,顯得冷冷清清。
校園體育設施要不要面向社會開放的問題討論已久。事實上,早在2009年國務院公布的《全民健身條例》中就提出:“公辦學校應當積極創造條件向公眾開放體育設施。”由此看來,開放校園體育設施不應是“要不要”的判斷題,而應是“怎么開”的必答題。 ?
開放校園體育設施對提高基本公共體育服務水平十分重要。一項學術研究顯示,當校園體育設施的開放率達50%時,居民選擇度會明顯提升,且平均可達距離可控制在1.5千米以內,基本滿足國務院提出建設城市居民“15分鐘健身圈”的要求。但調查顯示,綜合來看,我國學校體育設施對外開放率僅在30%左右。
推開學校體育設施大門為何仍顯困難?如何做好校園體育設施開放的必答題?圍繞這一話題,半月談記者專訪了群眾體育領域研究專家、上海體育大學教授鄭家鯤。
半月談記者:從滿足居民日常運動需求角度來看,體育場地、設施供給總體情況如何?
鄭家鯤:從平衡體育設施的供需狀況來看,近年來這一工作已經取得長足進步。據國家體育總局公布的2022年全國體育場地統計調查數據顯示,2022年我國人均體育場地面積2.62平方米,提前并超額完成國務院提出到2025年人均體育場地面積達2平方米的目標。
也要看到,我國體育設施存在高度集中的情況。從最新數據來看,以學校為主要構成的事業單位體育場地面積占比最高,超過40%;另有數據表明,全國學校體育場地總體開放率仍不足30%。不少學校堅持封閉管理的方式,導致較多公共體育場地設施資源閑置。
半月談記者:開放校園體育設施,政策文件、法律法規是否有明文規定?
鄭家鯤:各類推動體育產業發展的中央文件中,普遍要求在一定條件下,推動校園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其中包括“支持中小學對校園體育場地設施進行社會通道改造”“新建的學校體育場地設施應在規劃設計時,創造向社會開放的條件”“將開放情況定期向社會公開”等細化要求。從法律層面上看,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訂的體育法第86條提出:“鼓勵和支持機關、學校、企業事業單位的體育場地設施向公眾開放。”應當說,對于這一事項的頂層設計已經較為清晰。
從地方上來看,上海、深圳、浙江等地都出臺過相應政策文件。上海提出“學校等單位的操場、球場、田徑跑道等露天運動場所,要安排適當時段向社區居民免費開放”。深圳則提出,非寄宿制公立中小學校體育場開放時間平日不少于每天2小時,節假日及學校寒暑假不少于每天8小時。
孩子們在學校體育場地練習排球 周松林 攝
半月談記者:在政策支持、公眾歡迎的背景下,校園體育設施的開放率仍然有限,阻力來自哪里?
鄭家鯤:推動體育設施開放,學校有其義務和責任。我們調研發現,安全責任不清、經費保障不足和專業化管理程度不高等問題,導致一些學校開放意愿不高,致使學校不執行或者選擇性執行相關政策。
推動校園體育設施開放存在一定的安全風險,其中包括在校師生和校外人員的人身安全,也包括學校各類設施的財產安全。一旦發生相關事故,很容易出現責任歸屬不清的情況。根據我們的調研,這是學校開放不積極的首要因素。此外,因開放而增加的設施維護保養成本、人員經費尚缺乏固定的保障渠道,專業管理人員缺乏等問題也令不少學校進退兩難。
值得關注的是,目前高校體育設施開放率明顯低于中小學。這一方面是因為高校是師生共同的生活綜合體,體育場地不僅用于教學;另一方面也因為高校自主管理權更大。高校有著更為完備的體育設施,可以滿足不同人群的運動健身需求,如何探索高校體育設施的開放路徑,還需要社會各界集思廣益。
半月談記者:如何更好關注學校關切,從制度機制上提高學校的開放意愿?
鄭家鯤:要降低學校體育設施開放面臨的各類風險,就要控制和隔離風險源。如江蘇無錫、廣東珠海等地要求學校區分運動區和教學區,安裝監控系統,并安排專門的管理人員巡查。根據上海等地的實踐經驗,我們總結出“六個一”機制供各地借鑒,即一人一卡,對校外人員實施憑卡入校制度;一館一查,每個場館進行定期檢查維護,及時排除安全隱患;一校一警,通過駐點護校勤務模式維護校園安全。
一些發達國家人均體育場地面積可達10平方米以上,日本甚至達到19平方米。這一方面由于其充分利用橋下、轉角等城市“邊角”,另一方面其校園設施開放的運營管理模式也較為完善。例如,一些國家重視“學校-社區”兩個系統之間的聯系,形成了體育設施“聯合使用模式”,在校園規劃之初就根據周邊社區居民需求,劃定一定規模的體育場地,從設施本體出發打破學校體育與社區體育的分離壁壘。
半月談記者:如何從具體情況出發,更好銜接學校(體育資源)、社區(居民需求)之間的聯系?
鄭家鯤:這方面是大有空間可挖的。以上海為例,上海專門成立市級層面的社區體育協會,各個社區成立相應的社區體育俱樂部。學校和社區雙方以“組織-組織”的形式集納雙方的需求和意見,形成議事機制和資源共享方案。學校也應樹立服務大眾、效益最優和資源共享的理念。既從公益角度出發承擔起社會公共服務的責任,又挖掘社區和學校在促進社會實踐等方面的合作空間,不斷提高校園體育設施的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