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談評論員 程思琪
近日,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的《上海市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落地施行,對眾多小商家頭痛的“拍黃瓜”職業舉報問題提出了相應的監管方案,令人拍手叫好。
近年來,餐館因賣“拍黃瓜”被罰似乎成了常態。有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5月中旬,全國已有超1000家餐飲店因超范圍銷售“拍黃瓜”“涼拌黃瓜”等涼拌菜被行政處罰。有舉報者甚至在一年內以“無證拍黃瓜”為由向1372家餐館提出索賠。
根據以往規定,“拍黃瓜”屬于“冷食類食品”,餐館不僅要申辦許可,還要準備制作“專間”,配備更衣洗手消毒專用空調等設施。多做一碟“拍黃瓜”,餐館可以增加收入,消費者可以享用美食,卻因復雜嚴苛的條件,讓這道家常涼菜難以成為中小餐館的“標配”。針對這一經營困局,《辦法》對拍黃瓜、泡茶、解凍等食品安全風險較低的簡單制售行為作出規定,在保證食品安全的前提下,餐飲店可僅設置專區,有效化解了小店不敢“拍黃瓜”的擔憂。
其實,“拍黃瓜”問題只是原有法律法規與市場經濟變化相互脫節的縮影之一。市場需求的不斷變化、各種新模式新業態的相繼出現,給市場監管帶來不小的挑戰。若監管條例未能及時回應和調整,就可能與現實情況背道而行。如何一隅三反,將政策福利傳導至存在同類困惑的其他經營主體,考驗著政策制定者們的監管智慧。
近幾年,咖啡店里賣包子、書店里賣奶茶、服飾店里賣水果……街邊小店已經興起了混合業態的經營新模式,呼喚著監管舉措的迭代更新。這次,《辦法》回應了市場需求,例如,將原有19項食品經營項目全部取消,簡化為熱食類食品制售、冷食類食品制售等4個大類,這意味著小店可根據市場變化調整自家產品,在經營上擁有了更大的靈活度和試錯空間。一系列食品經營新規的落地,不僅是監管部門為餐飲經營者提供的政策便利,更為經營主體探索多種業態混合經營提供了底氣。
作為我國消費最具活力的地區之一,上海一直是新業態、新經濟的“試驗場”。從“一照多址”到“一址兩用”,從盲盒經營合規指引到無人面館試水運營……一次次的監管創新證明,“放管服”不應只是在原有政策流程上“做減法”,還應有順應市場變化、貼合市場需求而生的政策“加法”。
從2018年至今,上海優化營商環境行動方案已從1.0版升級到7.0版。可以看出,上海營商環境持續改善,背后是對企業切身需求的不斷回應和對市場變化的主動擁抱。只有企業覺得好、用得上,紙面政策才能真正走到市場中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