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先后榮膺“全國十佳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市級)”“全國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機構100強”“全國公共資源交易改革標準化建設示范單位”“2022—2023年度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制度創新成果獎”等殊榮,是營商環境建設的“優等生”。
十個“不見面”,實現交易“零距離”。鄂爾多斯市通過公共資源交易“數字化”,創新推出招標備案“不見面”、交易登記“不見面”、投標過程“不見面”、辦理保函“不見面”、開標全程“不見面”、評標環節“不見面”、合同訂立“不見面”、交易見證“不見面”、異議投訴“不見面”、招標監管“不見面”,十個“不見面”交易模式實現交易環節“零距離”。鄂爾多斯市電子交易平臺可線上完成開標、評標、在線簽訂合同等,并且相關信息及時公開,便于經營主體查閱的同時,廣泛接受公眾監督。用機器人“小白”替代人工承擔引領、配送等職責,實現評標專家“零接觸”、評標過程“零干預”、評標區外人員“零進入”,助力公共資源交易更快、更簡、更優。2024年1-8月份,全市交易平臺共組織各類交易活動848次,進場成交總額231.08億元。
極限做“減法”,減費降負顯實效。鄂爾多斯市始終聚焦經營主體實際問題和訴求,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等方面出實招、求實效,多措并舉為企業減費降負,助企紓困解難,激發市場活力。在業務辦理方面,取消市場主體庫在線核驗環節,主體入庫由3個工作日內人工核驗升級為系統即時自動核驗,實現“零等待”。同時,壓縮投標保證金退還時限,平均時間由2天縮短至即時退還。在資料提交方面,受理登記實現全程在線辦理并簡化進場交易資料,招標人及代理機構無需到場,通過在線提供《工程建設項目進場交易審查意見表》及招標公告、文件的備案即可完成交易登記,實現“零跑腿”。在降本增效方面,實行保證金分類“減免制”,工程建設項目服務標段、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標段全部免收投標保證金,施工、采購標段投標保證金上限降至招標項目估算價的1%,且最高金額不得超過40萬元、25萬元。同時,推行電子保函“多元化”,實現擔保、保險、銀行3類電子保函全覆蓋,辦理費率下調至1‰-3‰,電子保函的使用率已達92.1%。2024年1-8月份已為2.7萬家市場主體釋放保證金現金壓力26億元。實行電子保函以來,累計為7.86萬家市場主體釋放保證金現金壓力105.55億元,有效減輕了投標主體資金負擔。除此之外,投標人可免費在線預覽、下載招標文件、在線上傳投標文件,實現“零費用”,進一步減輕了企業時間成本和經濟成本。截至目前,已累計為9萬多家市場主體節約文本費用9800多萬元。
樹“有解思維”,創新推出“最優解”。一直以來,鄂爾多斯市錨定“三個四”目標,對標一流不斷迭代升級改革舉措,探索便民利企“最優解”。將市旗(區)兩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實行“人、財、物”統一管理,推行軟硬件配套、規則體系統一、監督管理同步的“一體化”運行模式,實現平臺整合共享,大幅提升了辦事便利度;在全區率先開展“評定分離”改革試點工作,在定標環節給予招標人充分的擇優權,落實招標人主體責任,降低評標專家的自由裁量權,打破“專家圈子”現象、“熟人”現象,讓評標委員會回歸為“專業顧問”角色,有效防范風險;打破“信息孤島”,將全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與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信用中國(鄂爾多斯)、內蒙古自治區信用平臺數據實現互聯互通,并上線運行集交易項目數據“精準歸集、實時更新、海量運算、分析應用”為一體的“公共資源交易數據分析系統”,創新研發“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監測預警數據研判系統”“評定分離輔助決策系統”,為政府宏觀經濟決策、優化營商環境、規范交易市場、處理投訴質疑提供有力支撐;建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計劃提前發布機制,提高招標投標透明度,推動潛在投標人充分競爭;通過設置加分項、認可業績等辦法,鼓勵中小微、民營企業與國企及大型企業組成聯合體參與投標,扶持和帶動中小企業積極競爭、共同發展,護航鄂爾多斯市營商環境持續向優向好。
“七化”提質效,公平交易“放大招”。為保證公共資源交易規范、公平、凈化,鄂爾多斯市放出“七化”“大招”:部門權責“清單化”,聯合印發《公共資源交易監管權力責任清單2.0》《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服務清單2.0》,構建統一規范、公開透明、服務高效、監督到位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制定《鄂爾多斯市公共資源交易常見違法違規行為清單》,梳理各方交易主體5個類別194項清單,進一步規范招投標活動,有效清理了招標投標領域設置非必要條件排斥潛在競爭者的行為,有力促進了市場主體公平競爭;主體評價“規范化”,修訂完善《鄂爾多斯市公共資源交易中介管理辦法(試行)》《鄂爾多斯市工程建設評審專家日常評價辦法(試行)》《鄂爾多斯市開評標場地及現場管理規定》,進一步規范了評標專家及代理機構行為,提升了服務水平;服務事項“公開化”,制定《鄂爾多斯市公共資源交易“不見面”在線辦理事項清單》,梳理政府采購、工程建設、產權交易等4個類別117項“不見面”事項清單,更便于市場主體參與交易活動;政策迭代“制度化”,聯合市發改、住建等9部門出臺《優化招標投標領域營商環境實施方案》4.0版本,聚焦推進全流程電子化改革、加大中小企業扶持力度等23項重點任務,提出具體改革目標、創新舉措和完成時限,印發《鄂爾多斯市關于進一步推動招標投標領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從強化主體責任、降低交易成本、加大改革力度、落實監管責任4個方面提出18項具體舉措,保障交易主體合法權益;部門監管“協同化”,聯合多部門共同簽署《鄂爾多斯市招標投標領域建立協同執法辦案機制的備忘錄》,實現部門協同執法、案件限時辦結、結果主動反饋;交易監管“智慧化”,應用電子監管系統及視頻監控系統,對接內蒙古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監管“一張網”,為各行業行政監督管理部門開通監管賬號,實現全市電子監管“一網”全覆蓋;線索征集“常態化”,建立營商環境問題線索和意見建議常態化征集機制,對企業群眾反饋的問題及意見建議進行征集、梳理、回應,通過問政于民,問需于民,問計于民,更精準地為經營主體參與招投標提供規范、陽光、高效服務,營造更加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營商環境。
下一步,鄂爾多斯市將持續以企業群眾訴求為著力點,以更高標準、更大力度、更實舉措、更快步伐全方位打造與高質量發展相適應的公共資源交易新生態,精心塑造“暖城陽光交易”極優服務品牌,助推鄂爾多斯招標投標領域營商環境持續“領跑”。
(鄂爾多斯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蘭天)
(鄂爾多斯市經濟合作服務中心 李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