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8日電 據生態環境部網站消息,截至目前,全國大部分飲用水水源地均已依法完成保護區劃定工作,但仍有109個飲用水水源地尚未完成保護區劃定。尚未完成保護區劃定的109個水源地中,云南省和西藏自治區各有16個;陜西省有14個;湖北省有13個;四川省有10個,占全國未劃定保護區水源地總數的63%。
生態環境部介紹,2018年3月,國務院批準印發《全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對開展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清理整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2018年6月,黨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 進一步明確工作要求,強調要限期完成縣級及以上城市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清理整治任務。
目前,各地扎實推進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清理整治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按照《方案》要求,各地排查縣級及以上飲用水水源地2466個,發現環境問題6426個。水源保護區內存在的環境問題,主要包括:生活面源污染、工業企業排污、農業面源污染、旅游餐飲污染、交通穿越等項目,分別占問題總數的27%、16%、16%、14%、13%。各地按照“一個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均已建立問題清單管理制度,對排查出來的問題建檔立案,為下一步清理整治奠定了較好的基礎。
生態環境部稱,按照《方案》要求,2018年年底前,長江經濟帶縣級、其他省份地級水源地要完成清理整治任務,共涉及1586個水源地的3991個環境問題;2019年年底前,所有縣級及以上城市水源地要完成清理整治任務。
各地積極開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工作,強化飲用水源環境管理基礎。截至目前,全國大部分飲用水水源地均已依法完成保護區劃定工作,但仍有109個飲用水水源地尚未完成保護區劃定,嚴重制約后續工作開展。尚未完成保護區劃定的109個水源地中,云南省和西藏自治區各有16個;陜西省有14個;湖北省有13個;四川省有10個,占全國未劃定保護區水源地總數的63%。
同時,各地扎實推進環境問題清理整治工作。據各地上報情況,截至6月底,各地已完成1234個問題的清理整治,占今年任務量的31%。其中,湖南省完成比例最高,全省163個問題已完成清理整治135個,完成率83%。湖南省長沙市、邵陽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州市、張家界市已完成所有排查問題的清理整治,工作成效明顯。浙江、湖北、吉林、甘肅4省工作進展較快,浙江省182個問題已完成清理整治105個,完成率58%;湖北省83個問題已完成清理整治46個,完成率55%;吉林省79個問題已完成清理整治40個,完成率51%;甘肅省39個問題已完成清理整治18個,完成率46%。但部分地區清理整治工作相對滯后,仍有497個環境問題尚未開展實質性整治工作,整治進展為“零”,占今年任務量的12%。其中,陜西、山東、廣東“零”進展問題較多,分別為183個、141個、102個,占全國“零”進展問題總數的86%,下步工作壓力極大。
為推動各地開展水源地環境保護清理整治,5月20日至6月2日,生態環境部組織開展了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督查,共抽調執法骨干1426人,組成273個督查組,采取獨立檢查、屬地配合的方式,開展為期兩周的專項督查,進一步督促地方黨委、政府落實水源地保護主體責任。在各地排查發現問題的基礎上,這次專項督查進一步查出環境問題2260個,說明前期排查工作還不徹底,整改長效機制還不完善,問題易反彈。其中,問題數量前五位的是河南省200個、湖北省189個、廣東省183個、廣西壯族自治區165個、云南省156個。
生態環境部要求各地、各部門切實增強做好水源地保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扎扎實實推進環境問題清理整治各項工作。按照中央部署,地方各級黨委、政府是本行政區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責任主體,應針對當前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及時研究解決。生態環境部將加強工作調度,持續推進整治工作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