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記者 高敬 于文靜
9月2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新修訂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法律將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5日上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以網絡視頻形式舉行集體采訪,對這部法律的相關情況進行解讀。
壓實各方責任確保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經濟法室主任岳仲明介紹,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是2006年制定的,2018年對個別條款進行了修正。近年來,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態勢總體向好,但還存在一些問題和短板。
為確保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修訂后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制度,回應社會關切,做好與食品安全法的銜接,實現從田間地頭到百姓餐桌的全過程、全鏈條監管,進一步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治保障。
岳仲明介紹,修訂后的法律壓實農產品質量安全各方責任。把農戶、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生產企業及收儲運環節等都納入監管范圍,明確農產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對其生產經營的農產品質量安全負責,落實主體責任。
針對新業態和農產品銷售的新形式,法律規定了網絡平臺銷售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從事農產品冷鏈物流的生產經營者的質量安全責任,還規定了農產品批發市場、農產品銷售企業、食品生產者等的檢測、合格證明查驗等義務,明確各環節的責任。
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行政區域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負責,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地方人民政府,上級人民政府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責任約談、要求整改,落實地方屬地責任。
此外,法律強化了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管理和標準制定、實施,完善農產品生產經營全過程管控措施,并加大了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等。
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
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司司長肖放介紹,農產品質量安全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從2016年開始在部分省份試點,2019年開始在全國試行。這次修訂的法律把這項制度上升為法定制度。
她表示,法律要求生產者在自控自檢的基礎上開具承諾達標合格證,更好落實生產者主體責任。
同時,這項制度更好促進產地與市場有效銜接。農產品“從農田到餐桌”環節多,確保流通中的農產品來源可溯、去向可追,是實現質量安全責任可究的前提條件。承諾達標合格證既包含農產品的質量安全信息,也包含生產者的具體信息,從事農產品購銷的各類主體據此可說清楚所經營農產品的來源。
根據承諾達標合格證上的相關信息,有關部門可以實施更有效、更精準的監管,社會各方面可以更方便地進行監督。
肖放表示,這次修法還明確要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目錄,對列入目錄的農產品實施追溯管理。承諾達標合格證對實施追溯管理是重要的基礎支撐。
增加綠色優質農產品供給
肖放介紹,本次修法首次在法律層面提出了綠色優質農產品這一提法,圍繞增加綠色優質農產品供給、提升農業質量效益競爭力等強化了三個方面舉措:
一是突出標準化生產,明確了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范圍,對健全標準體系、推動按標生產、建立質量管理制度、開展標準化示范創建等方面作了規定。通過強化綠色導向、標準引領和質量安全監管,促進各項綠色生產技術和質量管理要求落實落地。
二是突出品質提升,鼓勵選用優質品種,采取綠色生產和全程質量控制技術,提升農產品品質,打造農產品精品品牌。同時支持冷鏈物流基礎設施建設,健全有關標準規范和監管保障機制,使產地的“好產品”轉化為消費者口中的“好味道”。
三是突出質量標志管理,鼓勵符合條件的農產品生產經營者申請農產品質量標志,明確加強地理標志農產品保護和管理,為培育農業精品品牌、促進農產品優質優價提供支撐。
夯實基層監管能力
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重心在基層。肖放表示,法律明確了鄉鎮政府應當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協助上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鼓勵和支持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員工作制度。這些規定對推動提升鄉鎮監管能力、夯實基層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基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她說,近年來,各地加強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建設,全部“菜籃子”產品生產大縣的鄉鎮都明確了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去年以來,農業農村部在全國推進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網格化管理,目前已落實鄉鎮監管人員7.6萬人、村級協管員42萬人。
肖放說,下一步,要強化考核約束和政策支持,推動地方政府進一步落實屬地責任,確保所有涉農鄉鎮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方面事有人管,活有人干。要進一步健全鄉鎮監管員和村級協管員、信息員隊伍,高效提供生產技術服務,常態化開展巡查檢查,強化農產品上市前速測抽檢。要強化典型示范引領,激發基層干事創業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