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5日是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規定的第4個環境日。當日,生態環境部、中央文明辦、教育部、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等五部門,在2018年六五環境日國家主場活動主辦地長沙聯合發布《公民生態環境行為規范(試行)》。?
據了解,規范的編制和發布旨在牢固樹立社會主義生態文明觀,推動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現代化建設新格局,強化公民生態環境意識,引導公民成為生態文明的踐行者和美麗中國的建設者。
行為規范包括關注生態環境、節約能源資源、踐行綠色消費、選擇低碳出行、分類投放垃圾、減少污染產生、呵護自然生態、參加環保實踐、參與監督舉報、共建美麗中國等十個方面。
規范貼近生活,操作性強。比如,在節約能源資源方面,規范提出合理設定空調溫度,夏季不低于26攝氏度,冬季不高于20攝氏度,及時關閉電器電源,多走樓梯少乘電梯,人走關燈,一水多用,節約用紙,按需點餐不浪費等樸素而具體的要求。?
在活動現場,五部門部署開展了“美麗中國,我是行動者”主題實踐活動。提出從2018年到2020年,各地要在學校、社區、企業和農村等場所按照“宣傳動員”“深化推進”和“總結提升”三步走戰略,積極開展“美麗中國,我是行動者”主題實踐活動。?
活動提出,通過三年不懈努力,在全社會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公眾生態環境素養顯著提升;把對美好生態環境向往轉化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成為美好環境的堅定捍衛者、美麗中國建設的積極踐行者,生態文明觀在全社會基本樹立,形成人人爭做美麗中國建設行動者、共同守護綠水青山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