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談評論員
近年來,校園安全問題受到社會高度關注,不少地方把安全管理責任“層層壓實”到學校。半月談日前對校園“無限責任”現象進行了報道,引發社會熱議。眾多一線教師和教育管理者反映:大家都“生怕孩子在學校出事,一出事就是學校的問題”“一個學校出現安全事件,所有學校都要‘吃藥’”。
由于責任分擔機制不明晰,“學生傷不起”這一問題長期困擾學校。“無限責任”宛若一條隱形的鎖鏈,將學校束縛于對安全問題的過度焦慮之中,甚至導致學校采取如“課間圈養”等違背基本教學規律的舉措,最終影響學生身心健康。
在“無限責任”的束縛下,教師們肩上的“安全擔子”越來越重,不得不將大量時間和精力投入到安全監管中,甚至擠壓了正常教學活動時間,這無疑是對教育資源的一種浪費。
學生“安安穩穩”、學校“平靜如水”,這是校園“無限責任”換來的結果,這是我們每個人不愿意看到的結果。當每一次學生的小意外都被放大解讀,每一次校園的小插曲都被視作不可承受之重,我們需要反思:當安全成為壓倒一切的考量,這種過度的防范是否已經偏離了教育的初衷?
因此,我們必須重新審視學校的責任邊界,科學劃分安全責任。一方面要適度給學校“松綁”,將學校從“無限責任”中解脫出來,加強校家社協同,廣泛開展安全教育。另一方面要健全風險分擔機制,持續在日常管理中形成更加規范健全的安全預案和應急管理機制。
解開校園“無限責任”這條安全鎖鏈,法律判例可以發揮更大作用。今年的最高法工作報告中,便有兩則類似判例。一是小學生體育課意外受傷,家長起訴學校,校方已盡必要教育管理責任和救助義務,法院判定學校不擔責。二是學生校內“抽凳子”玩鬧受傷,學校強調學生守則,老師經常提醒,已充分盡職,法院判決由“闖禍”孩子家長擔責。最高法工作報告指出,“對學校依規組織體育活動等不施以苛責,有利促進孩子健康成長”“孩子雖在校,家長也有責,校園安全須共同守護”。
司法實踐提供了界定校園責任的審慎態度,要在確保學生安全與維護教育活力之間找到恰當的平衡點。責任的界定應當基于事實和法律,而非情緒和輿論。校園安全是共同的責任,需要學校、家庭、社會三方的共同努力和理解。
教育的目標,是培養出能夠獨立思考、勇于創新、敢于擔當的新一代。解開校園“無限責任”的安全鎖鏈,是實現這一目標的關鍵。當安全問題不再成為教育的枷鎖,我們才能期待教育真正回歸本質。(編輯:褚孝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