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5日,20余省份舉行2023年公務員招錄的筆試,近期各地陸續公布了筆試成績。
梳理多地省考招錄公告可見,一些省份將部分崗位或部分人群的報名年齡放寬至40歲,“打破35歲界限”的話題受到輿論關注。
資料圖:1月8日,江西南昌市第二十八中學考點外,一名考生拿著資料在復習。中新社記者 劉力鑫 攝
部分地區省考年齡放寬至40歲
從各地2023公務員招錄公告來看,目前河南、貴州、湖北、江西等多個省份都有提到招錄對象的年齡可放寬至40歲。
河南2023年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提到,報考對象應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1月至2005年1月期間出生),除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職位外,對2023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2年1月以后出生)。
四川、重慶、湖北等其他放寬年齡至40歲的省份,也要求考生為非在職的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對此,中國社會科學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副研究員向晶認為,放寬對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年齡限制是順應人力資本持續提升的發展結果。
“高等教育大眾化,推遲了年輕一代進入勞動力市場的平均年齡。放寬年齡限制讓教育、就業、教育再選擇、就業轉換等相互促進,給人們更多選擇的機會。”向晶說。
同時,還有部分地區在個別基層崗位或專業技術崗位條件上也放寬了年齡限制。
貴州招錄公告提出,報考定向招錄“優秀村(社區)干部”職位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副書記或村(社區)主任、副主任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2年1月13日及以后出生)。
廣西考生報考副處長或者三級、四級調研員職位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2年2月7日以后出生)。
江西提到,報考定向招錄鄉鎮(場、街道)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82年1月11日以后出生)。
而定向招錄鄉鎮(場、街道)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職位除了放寬年齡限制,還要求報考人員須為本縣(市、區)鄉鎮(場、街道)事業單位(含縣直單位派駐鄉鎮、街道工作的事業編制人員,不含學校、醫院)連續在編在崗5年以上(指報考人員從2018年1月11日前至2023年1月10日連續在編在崗),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員。放寬年齡限制,對公考競爭意味著什么?
35歲為何會成為一個招錄門檻?放寬至40歲又將有什么影響?
“年齡限制放寬趨勢說明,未來年齡將不再是招錄人才的關鍵選項,選人用人會更加靈活。”華圖教育研究院專家劉有珍對此分析稱。
事實上,公務員報考放寬年齡限制并非近年來才有。觀察歷年國考、省考招錄公告,都有提到對非在職的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部分艱苦邊遠地區崗位放寬年齡要求。
人社部曾于2014發布《關于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按照文件,各地可以根據艱苦邊遠地區實際情況,單獨或者綜合采取下列六項措施降低進入門檻:
(一)適當降低招考職位學歷要求,最低可到高中、中專;
(二)放寬招考專業限制,鄉鎮機關可不限專業;
(三)適當調整報考職位年齡條件;
(四)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經歷;
(五)合理確定開考比例,報考人數較少的可降低開考比例;
(六)單獨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劉有珍認為,放寬年齡限制并不會對公考競爭和應屆生招錄產生太大的影響,“應屆生可報的崗位多為一線基層崗,放寬年齡限制的崗位多要求有豐富的工作經驗,這是人才選拔的兩條不同的路徑”。
而針對當前就業市場上的“35歲門檻”現象,向晶表示,就業市場很多限制年齡的現象,其實是過去勞動力市場供需雙頭擠壓的結果。
“年齡限制是很多企業進行快速篩選的重要方式。政府通過放寬用人年齡限制,向就業市場釋放了以能選人、以才用人的積極信號。”向晶說。(劉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