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兆暉
最近,一份由海南省儋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發布的行政處罰書顯示,儋州市海花島2號島2-14-1塊地建設的39棟樓,因項目違法取得的規劃許可證已被撤銷,責令相關開發商限期10日內拆除。違建易拆,因填海造島而被永久破壞的大面積珊瑚礁和白蝶貝卻難以恢復。
在海花島事件中,各方顯然沒有繃緊保護生態環境的弦,規劃環評和建設項目環評的功能失靈,環評替代方案缺失,公眾參與不足。有鑒于此,未來各地與相關部門須綜合施策。一是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責任和監督機制,使公權力更好地服務于社會公眾的環境權益。二是必須加大社會公眾參與力度,充分聽取社會公眾意見。三是引入替代方案機制,在多個可供執行的方案中綜合考量。四是建立完善的司法審查制度,督促環評有效實施且發揮實質功能。五是做好環境影響評價和排污許可制度的有效銜接,將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融合其中。
從根本上看,海花島事件凸顯樹立正確政績觀、扛起生態文明建設政治責任的迫切性。生態本身就是經濟,保護生態就是發展生產力。黨員領導干部要堅持抓經濟建設和抓生態文明建設都是自己職責所在、初心所在的正確政績觀,堅持新發展理念,不能走以犧牲生態環境換取一時經濟增長的老路。
如何推動領導干部樹立正確政績觀?須建立科學合理的考核評價體系和最嚴格的問責體系,真追責、敢追責、嚴追責、終身追責。同時,筑牢環評防火墻,堅決杜絕建設項目環評未批先建。
進入新時代,我們黨堅持生態惠民、生態利民、生態為民,堅決打贏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面向未來,各級黨員領導干部必須堅持正確政績觀,積極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謹慎決策、謹慎用權。“人不負青山,青山定不負人”,只有敬畏生態,守護好綠水青山,才能贏得明天。(作者系中央黨校社會和生態文明部生態文明建設教研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