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談記者 徐海波
又到歲末年關,公務消費或迎來一波高峰。為規范“三公消費”,2012年起全國各級行政事業單位,包括基層預算單位全部實行公務卡支付制度,在支付公務接待、出差差旅、公車運行維護等16項費用時,都要嚴格實行公務卡結算。
近年來,公務卡的普及提高了公務支出透明度,實現可追溯可查找,成為規范公務支出的一項基礎性財務制度和預防源頭腐敗的利器。但半月談記者調查發現,公務卡使用率不高、持卡人不愿用等問題也較為普遍,不少公務卡更長期沉睡。
一不小心“被逾期”,
公務卡不敢用不愿用
近年來,各級審計部門公開報告顯示,各地未執行公務卡結算制度的問題較為普遍。雖有明文規定必須使用,但仍有不少公務卡長期閑置、使用率較低。一些公務人員不敢用不愿用公務卡,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一不小心就逾期,不僅要承擔利息等額外費用,還影響個人征信”。
據了解,公務卡被視作信用卡管理,其賬單周期、還款日期、免息期等政策與普通信用卡一樣。不同的是,公務人員持公務卡消費后,須回單位報銷,由財務人員對公務卡還款。
行政事業單位的報銷手續涉及多個部門并須領導審核簽字,走完整套流程需較長時間。有時碰到領導不在或財務人員稍有拖延,就可能導致報銷金額還未到賬,公務卡還款日期已過。
雖由單位統一辦理,但公務卡登記在個人名下。湖北省武漢市財政局金融處原處長唐金山表示,一旦逾期,公務卡和普通信用卡一樣須承擔逾期利息,并記入個人信用檔案,影響個人征信,容易引起持卡人對公務卡使用的抵觸。
這種“非主觀原因”的逾期情形,在許多單位較為常見。一位高校科研人員告訴半月談記者,如今高校因公出差和科研經費使用等都要求使用公務卡結算,如果碰上寒暑假,往往幾個月都報不上賬,無奈之下只能“被逾期”。
類似情況在巡視巡查、政法辦案、培訓學習等需長時間出差的工作中也經常遇到。一位基層公安干警表示,自己和許多同事都“害怕”外出辦大案,因為跨地區案件往往要一次性出差兩三個月甚至更久,公務消費多達上萬元,為了避免產生逾期費用,只能先行墊付。“我們工資本來就不高,經常需要墊上兩三個月的工資,承受不起啊。”
類似情況在一些基層單位并不少見。中部某縣財政局工作人員說,現在支出管控嚴格,許多報銷因憑證缺失等原因進度明顯滯后,常常需要個人自掏腰包先還清公務卡欠款。不僅有差旅費,甚至包括會議費、培訓費、設備購置費及維修費等大額支出,墊付數額達上萬元甚至幾萬元,讓許多基層公務人員力不從心。他們只好以各種理由不用公務卡,或者干脆不辦事不花錢。
無卡刷、刷不了、不夠刷
與有卡不用相比,還有一部分從事公務的人員“無卡可刷”。公務卡結算制度要求預算單位在編人員嚴格執行一人一卡、實名開卡、持卡信息備案等,而借調人員、臨聘人員和公益性崗位人員往往是下基層、辦會議、維修打印的“主力軍”,經常會遇到需要公務結算的情形,但代理銀行根據公務卡管理制度只受理正式在編公務人員的辦卡申請。
更有“有卡刷不了”的煩惱。公務卡結算需相應配套設備,但在偏遠地區和一些城市的小商店,很少有商家會安裝POS機,有卡也刷不了。某省城單位公務人員到一山區鄉鎮出差,晚上9點多也沒有找到一家可以刷卡的旅館,他只好硬著頭皮給領導報告。后者勉強同意他用現金支付,但要求回來報銷時附上說明,并請當地干部作證。
網絡預訂酒店、飛機票、火車票,網上購買設備或服務,早已成為我們的日常。但由于在線結算無法提供POS機客戶存根聯,公務卡根本“用不上”。
此外,不少公務人員還遇到“有卡不夠刷”的尷尬。上述財政局工作人員介紹,他們縣預算單位的公務卡信用額度一般為2萬元至5萬元不等,當需要在短期內進行大額公務消費時,如連續組織會議、采購設備等,公務卡信用額度就不足了。
不少受訪公務人員表示,正是因為種種癥結難解,公務卡逐漸成為“燙手山芋”。
銀行“重辦卡輕服務”得改改
半月談記者采訪發現,在基層預算單位特別是縣鄉鎮單位,一定程度存在公務卡辦卡比例低、使用率不高等現象,而一些銀行仍然“重辦卡輕服務”。使用問題未解,公務卡辦得越多,“休眠卡”越多。
浙江大學國際聯合商學院數字經濟與金融創新研究中心聯席主任盤和林說,公務卡是以公務單位為信用擔保的信用卡,銀行等部門應對其設置比普通信用卡更長的還款周期。同時,辦卡銀行還應提供更完善的提醒、分期等服務,并引導辦卡人員及早激活、合理使用公務卡。
武漢海關督察內審處四級調研員劉鋼建議,銀行應與預算單位加強溝通,及時解決公務卡使用中遇到的相關問題,逐步完善公務卡結算制度,將公務卡結算與網絡支付手段等有機結合,開通公務卡“掃碼支付”功能,發揮“第三方支付”面廣、點多、便利的優勢,提高公務卡支付效率。
盤和林認為,財政部門也應提升國庫集中支付效率,減少公務卡逾期還款帶來的個人征信問題,并配合銀行定期對公務卡信息進行匯總和分析,及時更新持卡人信息,對新增、調動、退休等人員的公務卡及時處理,確保公務卡制度落到實處。
此外,缺乏有效監督和責任追究,也導致一些公務人員認為“公務卡可用可不用”。唐金山認為,針對未按規定使用公務卡等情形,許多單位沒有行之有效的預防措施,更沒有明確的責任追究制度,應進一步規范公務卡使用管理工作,嚴格執行公務卡結算強制目錄,明確界定延期報銷與超期還款的責任機制,避免公務卡結算制度流于形式,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堵住財務管理漏洞。